清代八旗分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共24旗。
起初,太祖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以“牛录”为编排单位加以改造、强化建立女真早期的战斗组织。万历二十九年,在“牛录”基础上创建旗制,设立四个以不同颜色命名的组织,即黄旗、白旗、红旗、蓝旗(皆为纯色),分管各牛录。每牛录最高时期达到300人,每旗基本由20—30牛录组成(上三旗除外)。万历四十三年,也就是1615年,由四旗增编至八旗。旗的颜色,在原有四色的基础上镶以不同的色边。即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这个顺序并不是随意写的,而是八旗势力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皇太极即位后,又先后增设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当然,还是以满洲八旗为主干。
满洲八旗分为上三旗、下五旗。上三旗中不设王,而是由皇帝直接掌管。下五旗则是由诸王、贝勒、贝子分统。最早的上五旗为正黄,镶黄,正蓝。在顺治初,因把揽朝纲的摄政王多尔衮为自己所在正白旗的利益,将正蓝旗降为下五旗,上三旗就变为了正黄,镶黄,正白。而后八旗地位再无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