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因强制隔离戒毒两年被取消退职待遇应该吗?

两年期满后,是否可以恢复待遇,有法律依据吗
2025-06-26 23:23: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你退职后,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强戒”措施了,事业单位作出辞退处理并取消相信待遇是合规的。如果你退职后,与原单位不存在人事关系的话,原单位没有必要再处理你。

看了你的补充提问,请你看一下以下两行政法规(规定),从中找依据吧。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 第18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 

   

回答2:

国家有规定,对于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违法犯罪的,在职的开除公职,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取消一切待遇。

回答3:

我认为这样做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你吸毒本身是违法的。

回答4:

应该是有待遇吧!

回答5:

不应该找政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