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一般是归一人所有,另一方得到其他相当价值的财产补偿,或者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折价平分。
2、谁提出离婚不影响财产分割,一般都平均分配,除非一方能够举证另一方有重大过错。
3、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就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经过两年分居,法院会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1、你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结婚前购买的,有可能确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呢。
2、“我有一套房子,90多平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理应平分,那么,我们离婚了,房子问题如何解决?请专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我会不会弄得无家可归?”:
(1)房子问题如何解决:首先由你们两人协商归其中一人、另一人补偿对方房子现价的一半;
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时:如果你们2人都想要这房,可以由你们两人竞价,谁给的价高就归谁;如果2人都不要这房,可以拍卖后各分一半钱。
(2)呵呵,你让“专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是没用的,因为:房子归谁是你们2 人协商的事,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而法院判决时是由具体的法官根据你们各自的情况进行判决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协商不成时,就只能听法官的,法官说了的算数,俺们大家在这里说的不算数的!只能作为你们俩协商时的参考意见。
(3)如果他要争房、如果你又同意竟价却争不过他:真的有可能无家可归;如果法院判决房子归他、由他补偿你一半钱,你也会无家可归、想再要个家只能别行去买或租:当你申请离婚时,这个家已经分了,是不是你的家,也要再看了。
当然,如果法院将房子判归你、或是他同意将房留给你:你还可以有家可归,但要补偿他一半房款。
(4)即使房子归给了他、你拿了一半钱:如果你离婚后没有其他住处,你可以此作为自己生活的理由,在离婚时要求照顾,法院会根据情况判决让你在离婚后再在此房中居住一段时间,可能是三个月也可能是半年或一年:暂时不会无家可归。
3、“离婚是我先提出的,在财产分割上会不会吃亏?”:不会有任何影响,对离婚时分割财产有影响的,只是一方有法定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一般是指《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
4、“他的脾气太差,如果他不同意离婚,那我该怎么办?”:
(1)他不同意离婚,你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了。
(2)但是:如果你拿不到证据证明他的“脾气太差”已经达到家庭暴力的程度,你仅以他脾气太差为由诉讼离婚的,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你只能等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一般会判离;或者你现在有你们已经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2年的证据或是其他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也行。
5、建议:
(1)我认为你现在要首先考虑的,是你起诉离婚,能不能判离的问题;其次才是房子如何分的问题,理由:如果仅以你目前所说条件,他不同意离婚、你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判决让你离婚,这期间从起诉到判决会有3-6个月的时间,如果是判决不准离婚,你只能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再次起诉适用简易程序一般还要3个月,这样算下来,即使现在就起诉,最后达到离婚的目的也可能是一年零几个月的时间了:房子如何分是要到最后法院准予离婚时才考虑的问题呢,好歹就要等一年后了。
(3)如果真想离:和他协商离婚、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吧;或者从现在开始收集能证明你们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争取一次起诉就能离掉。
至于房子,待确实能离掉时再考虑也不晚。
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则由双方竞价 竞价也不成就有可能将房屋拍卖 双方分钱
离婚先提出的,在财产分割上不会吃亏 不会
1、首先回答第三个问题,离婚的要件是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你应当证明自己与丈夫之间无法维持感情了,或许脾气差也是一个理由。法院可能会进行调解的,应当拒绝。
2、法律上,离婚谁先提起的并不会再财产分割上有差异。可以放心。
3、夫妻共有的房屋也会依据进行分割。由于已经证明了双方感情破裂而无法维持,所以不太可能继续共同居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对房屋进行价格评估。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要求得到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价格上的补偿。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法院在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哪一方抚养孩子)、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财产水平、当事人居住离婚后居住条件后决定房屋归属。
先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协商不成再起诉,
你想要房子的话就在诉状的诉讼请求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有可能在其他财产你将少分或折价。
发不外乎人情,若房子判给男方,法院是不会在你没有安排好住处前让你腾房的。
你先提出来,主动权在你手里,一般法官都会觉的先起诉的一方有理。
若男方不同意,在没有新的诉讼理由的情况下,过6个月后再以感情却已破裂为理由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也是先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的。
法条我就不复制过来了,你可以自己看以下婚姻法,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房子应该平分,也可以作价,先协议离,不成上法院,法院一般会照顾女人,也可以让法院分割你们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