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为《哲学辞典》“自由”写的辞条中,他说:自由就是“试着去做你的意见绝对必然要求的事情的那种权力”。在他看来,自由是人人享有的天赋权利。他十分欣赏英国在君主立宪政治制度下的自由。首先英国人有“人身和财产的全部自由”,有信仰的自由,“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方式供奉上帝”,有“用笔向国家提意见的自由”,有权发表一切想法,法律保障他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公民“只能在一个由自由人所组成的陪审员面前才可受刑事审问的自由;不管什么案件,只能按法律条文的规定来裁判的自由”,等等。看来,他所理解的自由并没有超出英国式的自由的范围。但是,有一点他是按照资本主义的现实直言不讳地说出来的。他在《哲学辞典》的“财产”条目中说:社会并不需要农民成为富人,而是需要这样一种人,在他的身上除了一双手和一片善良的心愿以外什么也没有,他们将自由地将他们自己的劳动出卖给出价高的人,他们用这个自由来代替财产。这说明他同情农民的不幸是为了把他们解放出来使他们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在这一点上他是坦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