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网友发现,因幼儿园教师、司机等疏忽致幼儿被困车内闷死,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会被警方带走,并刑事拘留。但父母将孩子遗忘在车内导致幼儿被闷死事件发生后,基本上就是内疚了事。而分析近几年的20起儿童被忘在车内事件,居然更多的是被父母将幼儿遗忘在车内。
2015年4月1日,上海一名家长外出办事时,将19个月大的女儿锁在车内数小时,导致孩子死亡。
4月2日,四川广安县一所幼儿园年仅3岁的女孩炎炎,因坐幼儿园园长的车到学校没被带下,被关在车内长达9个小时的时间,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6月27日下午,在湖南湘潭市一小区,一名小男孩被发现死在自家车内,此时孩子已在车内被锁了6个小时。
7月11日,山东一名3岁半的女童被园长遗忘在私家车内,近10个小时后被发现,孩子已经不幸身亡。
7月12日,浙江义乌一名开着宝马车的母亲不慎将近3岁的儿子锁在车里,被人发现救下。
7月19日,浙江温州一糊涂老爸将女儿遗忘在车里半个小时,幸亏被路过的快递员发现。
马大哈家长该不该受到法律惩罚。
“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死亡是由于家长的疏忽大意导致的,所以家长的行为已经具备过失致人死亡的条件。但由于这种过失是亲人之间导致的,在实践中,家长的过失会因为亲人这层特殊关系而被放弃追责,比如,父亲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死亡,母亲尽管伤心,但一般不愿意将丈夫送进监狱。如果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也会因为这种特殊的关系,有别于其他犯罪,从亲情的角度出发,酌情量刑。”南昌从业律师罗久保对于当前悲剧发生在马大哈家长身上“内疚了事”现象,道出其中的无奈。
医生介绍,人体的正常体温是37℃左右。当正常人在38℃的高温环境下,身体就会感觉不舒适。当在39℃的高热环境下,正常人在41℃以上的高温就难以忍受,更别说小孩在如此高温度的车内闷着。”
南昌从业律师、媒体观察人士肖文军认为,除了对其他人追究责任,我们的法律也应该加大对粗心家长的惩罚,因为法律对家长监护失职是否定罪并不明晰,民法中确定了监护制度,然而具体规定却并不明晰。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大有针对性的公益广告投放,媒体也应该免费地加大这样的公益广告宣传,提醒每一个家长等所有交通参与人,注意儿童独处的安全隐患。
最后,以上的解决办法可能对于很多汽车企业和家长来说,都不靠谱,唯一靠谱的就是让自己不要粗心,不要让儿童单独留在紧闭的车内,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