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
上班12个小时扣一小时吃饭的时间是不合理的。一般的单位。吃饭的时间而且又在岗位上吃不能当做扣钱的一种方式。在其他的公司一般吃饭的时间是不扣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合理呀……
工作时间就是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就是休息时间……这没毛病。
就像最常见的早八晚五的工作,算起来就不是八小时而是九小时,中午休息一小时嘛……午休的这一小时是不算工作时间的。
吃饭时间可以不计算在工作中这个合理的,因为吃饭时是下班了,属于私人活动时间,这时并没为公司创造利润,故公司可以不用给这一时间的工资。
你确实去吃饭了,确实休息掉了,只是吃饭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只要自己确实休息了就不要计较了。
一般吃饭时间都是不算在工作之类的,都是属于自己私人的时间,都不会算工资的,有些公司连开会和下班打扫卫生都要算工作以外的时间,当然现在这样的公司应该比较少了!要是别人都觉得合理那就没什么好纠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