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偷投资生意被老婆发现后,投资生意的钱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025-06-24 22: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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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双方无书面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时,男方在婚后经营的连锁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男方投资的连锁店,登记在他人名下,女方需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是连锁店的实际经营者,如女方可提供证据有:银行转账记录,男方与营业执照登记人的协议书、男方自认等。如夫妻离婚时,女方有权主张分割连锁店经营所得的收益或要求男方将投资的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男方给他人买的首饰,手机,因男方未经女方同意,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如发现男方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益,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求第三人返还相应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