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讲是不应该的。
毕竟是姐姐的事情,决定权在于姐姐。尤其当当事人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冒昧的将其告诉给另外人,是对姐姐的一种失礼,以及越权。因此还是要待姐姐做出决定以后,自己加以帮衬就好了。关心则乱,过于关心,或者关心的方法方式不得当,非常容易适得其反,好心办坏事。
张弛有度
老话说:“好心办坏事。”也就是告诉人们,帮助别人的时候,要看情况,要看对方是谁,值不值帮助,如果盲目帮助别人,反而容易招来是非。一个人要坚持行善积德,但别过分善良,尤其是对一些没安好心的人,其善良就给错了人。聪明的人都懂得,为人处世等方式方法需要三思而行。
《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别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施惠人未履行附随的保护、注意义务,其施惠行为可能转化为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责任法律调整,并不因施惠行为的目的是“好意”、“无偿”而免除。
只是离婚 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现在离婚礼这么高 这有什么丢人的? 又不是搞破鞋被发现 丢人吗 我不觉得有什么好隐瞒的
像这种事,能够不说就不说吧!如果没办法隐瞒就说出来。
私下告诉朋友,免费以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小孩不要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