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他是故意不想还了吧,当初我借钱给你,不是因为我钱多,而是因为在你遇难时想拉你一把,我吃饭抢着买单,不是因为我钱多,而是把友情看的比钱更重要!我帮你,不是因为欠你什么,而是把你当朋友!我说请你的,多少都无所谓,但是借你的,多少都得还,这是规矩,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和底线,人情和钱是两码事,但总有些人把别人的信任不当回事,回头你问他要,还被人披上斤斤计较小肚鸡肠的头衔,最后你比没有帮助别人之前更不是人,那些曾经让你失望的人,是否让你看清今后什么人能做朋友,什么人不能!真诚的人,走着走着就走进了心里,虚伪的人,走着走着必然会淡出了视线,这年头,自己又不是搞慈善的,就不要借给别人钱了,人性这东西真不好说,到最后自己里外不是人...
借钱这个事情真的好伤感情的,像你这样的状况,说好要还的,一直拖着,看来他是不打算还了。这个要看你们的关系到了什么程度。我也有过类似的事情,3年前我最好最好的小学同学也是和我借钱,刚开始说好还的,到现在那么长时间了,可能他觉得我会把这件小事忘记吧,但是心里实在是失落极了,我最好最好的同学,关系就这样离去了。
其实这种人说白了就是道德不行。其实说的有点痘痘的痕迹便是没钱也不会躲着你。所以这种人以后把钱要上,以后不交也罢。
如果写有欠条,那就属于最直接的证据。但是没有欠条并代表借贷关系的不成立。当事人可以组织其他人证、物证等予以证实。例如借款时是否有其他证明人在常如是银行转账,转账凭证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同其他证据予以配合,不还可以去法院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