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道德的史官责任

2025-06-27 11: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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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史家”、“史官”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职业,他们的专职工作就是记录历史大事。《汉书·艺文志》说:古者“君举必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尚书·多士》中还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可见,“史官”这一职业至少在殷商时代就出现了。?
作为历史事实的记录员,史官的工作其实并不是那么好做的,记事也好,记言也好,都离不开王朝君主和贵族大臣。将好的事实记载下来,自然皆大欢喜,若将人的罪恶记录下来,传之后世,遗臭万年,恐怕就不那么好办了。历史上被人称道的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崔杼杀太史的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齐国的大臣崔杼杀害了国君齐庄公,“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为了写下五个字,不惜抛去三颗头,而且还有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的后来人。这是何等壮烈,何等尽职!?
史家的忠于事实、秉笔直书、不畏强暴、甘洒热血的精神对新闻道德的形成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为史家与记者都是客观事实的记录者。没有一种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人,不能做史家,同样不配做记者。在中国近代第一次出现办报高潮的时候,著名报刊宣传家梁启超在《敬告我同业诸君》中就提出了“治此业者,而不可不有史家之精神”的主张。此后“记者应该有这样的抱负:作一个现代史家”便成了人们的共识。不仅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是这么看的,国外新闻界也是如此。法国的贝尔纳·瓦耶纳说:“记者应当学会历史学家的工作方法:追根潮源,考订证据(当然也包括自己提供的证据),对证核实各种不同的材料,淘汰那些不合实际的假设等等。不然,他会把真象和幻影混为一谈”。为什么国内所有新闻道德规范都将忠于事实、追求消息的真实可靠作为最重要的一条准则,就是因为记者同史家一样,肩负着描述和记录历史的神圣职责。新闻道德在受优秀传统道德的影响上,与史家道德的关系如此密切,这正是新闻道德所特有的。?
新闻业与新媒介第四,从新闻道德的内容上看,其原则规范既有受新闻自身规律支配的普遍性,又有受一定政治制度和文化观念制约的阶级性。比较不同国家制定的新闻道德准则,不难发现这样一种事实:在内容上既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又有很大的差异。就其同者而言之:提倡新闻真实,反对歪曲事实;提倡公众利益反对以新闻谋私;提倡客观公正,反对个人偏见;提倡维护法律、反对揭人隐私;提倡对社会负责、反对伤风败俗等等。就其异者而言之,主要表现在,突出的重点不同,规范的内容不同等等。?
这种异中有同、同中有异的现象,正好说明新闻道德既要受制于新闻自身规律又要受制于一定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的特点。在职业特性上,新闻与政府、与司法、与社会的关系,的确比其他职业更为直接和密切。其职业道德受到政治体制、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和影响,是非常明显的。例如,在西方的新闻道德准则中,只提个人权利,不提团结协作;只提不受约束的自由,不提舆论导向等等,就与西方以个人为中心的文化价值观以及资本主义私有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中国的新闻职业道德中,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作为重要的道德准则规定下来,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影响。这是社会主义新闻道德特有的内容。从这个意义讲,新闻道德也同其他的职业道德(如律师道德、军人道德、教师道德等)一样,必然具有阶级性和政治性的特点。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新闻自身的规律对新闻道德的制约和影响也是必然存在的。在人类共同的职业活动中,也的确存在共识性道德观念。方兴未艾的关于“普遍伦理”的研究,正好说明了阶级性与普遍性共存的人类伦理现象。?
第五,从新闻道德自律的目的看,其规范的制定是为了救自身之弊。新闻业有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在时间和范围上都优越于其他职业,这不是说,新闻业人士的道德觉悟比别人高,而恰恰是因为新闻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受到种种道德问题的严重困扰。它依然是新闻业面临的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