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著”的意思指"箸",就是筷子的意思,因为以前筷子就叫作箸,因为船家忌讳,才更名筷子的。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源于《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国风·邶风·击鼓》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典型的战争诗。这是一位远征异国、长期不得归家的士兵唱的一首思乡之歌。全诗共五章,每章四句。前三章征人自叙出征情景,承接绵密,如怨如慕,如泣如诉;后两章描写战士间的互相勉励、同生共死,令人感动。此诗描写士卒长期征战之悲,无以复加。其中,描写战士感情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后世也被用来形容夫妻情深。
《诗经·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后来演变成了如下四句话:
执子之手,与子共著.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参考资料
新浪爱问:https://iask.sina.com.cn/b/5272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