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电视很多人都应该看过,而里面武大郎潘金莲的故事可谓是家喻户晓。潘金莲和西门庆偷情,合计陷害杀死武大郎,武松为了给哥哥报仇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但是在武松杀潘金莲的时候,武松“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很多人都会有疑问,武松既然要杀潘金莲,为什么还要“扯开胸脯衣裳”?无论怎么说潘金莲也是自己的嫂子,武松这样做是不是猥亵潘金莲,对嫂子不敬呢?其实这其中是有些原因的。
武松自幼就父母去世,从小跟着哥哥武大郎,是武大郎把他一点点的养大,所以武松对哥哥充满着感激,哥哥也是武松最亲近的人,在武松眼里,武大郎的生命比自己的看的还重要。而且武松从小就学习武艺,性格豪爽。但是等到高兴的回到家里和哥哥相见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哥哥已经去世,武松非常的伤心也非常的气愤,因为他觉得自己哥哥的死有蹊跷,绝不会像潘金莲说的那么简单,所以他决定一定要查出哥哥死的真正原因,给自己的哥哥报仇。
武松从邻居的口中打听到,自己的嫂子和西门庆有不轨的行为,于是武松开始暗中查找证据。他从验尸官那里逼出了武大郎死的真正原因,并且查出潘金莲和西门庆偷情被武大郎捉奸在床,武大郎却被西门庆打成重伤,最后被下毒害死。武松讲搜集的证据呈给官府,但是官府被西门庆收买,不予理会。武松没有办法,只好觉得自己要亲手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
事情的结局我们也都知道,武松当着哥哥的灵位的面亲手杀死了潘金莲,并且去西门庆家里杀死了他,但是唯一让人蹊跷的是,武松杀潘金莲的时候却扯开了潘金莲胸脯衣裳,其实这主要是和宋朝的法律有关的,在宋朝的法律中规定,杀人罪分为谋杀。故意杀人和打斗杀人三种,谋杀和故意杀人都是要被判死刑的,但是打斗杀人的话就不会被判死刑。武松就是利用这一点,武松再杀潘金莲的时候,故意扯开潘金莲的衣服,造成打斗杀人的现场,这样的话,即使自己杀死了潘金莲报了仇,自己也不会被判死刑搭上性命。对于宋朝的这项法律,各位看管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