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一般不用建设单位考虑的。消防站的建设是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局在控规里早都确定好了在什么地方建设。你们报规划方案的时候给你的设计要点里面会有的,如果没提就不用你管。规划局要求在地块里设置消防站的情况我多年只碰到过一次,地块情况很特殊,属于前面控规没做好,后来没地了硬塞进去那种。
规范方面可以查《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06年版。搜百度文库就有
这个只是针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详见《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看你建的什么工厂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