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是农民遗下的土地,公职员的下辈可继承吗?

2025-06-27 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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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继承:
  1、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能继承,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的;
  2、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回答2: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但是,如果该公职人员是在该家庭取得二轮承包地以后改变身份,全家不是非农业户口或者虽然是非农业户口但未迁入设区的市,可以继续经营上辈人的承包地。

回答3:

土地个人无产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不能,也无法办理继承。
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喝死者同一家庭生活本村农业户籍人员,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使用土地。

回答4:

不可以,土地不是个人财产,是国家的,人没了就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