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扩展资料: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按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1年以上,且未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销户提取时,可以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利息补贴标准由公积金中心制订后报公积金管委会审定后施行。
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资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配租或者配售,所得相关收益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
第三十四条 积金中心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后,经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可以将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向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公积金基数核定就不能做修改了,只能等到明年的7月份修改。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
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如果是公积金基数报少的话,就是每月为员工做补缴。如果是公积金缴纳基数报高了,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错缴更正。
补缴材料:
(1)《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联。
(3)转账支票
到单位开户建行办理补缴。
错缴更正的办理手续
1、由发生错误的单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经职工个人签字认可并盖单位公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
(2)申请办理错缴更正单位的书面情况说明。(需写明资金转账账号)
(3)错缴职工和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的错缴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因基数调整错误的,应提供发生错缴年份的基数调整清册及社保基数核定表。
因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未及时办理封存或转移手续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合法中断缴存关系的证明。
因重复汇缴或补缴的,应提供《公积金汇缴书》、《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职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
因错误转移的,应提供《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汇缴书》、《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职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补缴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因错误提取的,应提供提取业务发生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办理提取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经办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审核单》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如需将更正资金转入其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的,另需携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公积金汇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