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缴纳的长沙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有最高上限吗,如果有是多少了

2025-06-27 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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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6、参合对象如何报销医药费用?
参合对象在市内就诊可自主选择定点医院,住院时需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进行即时结报并垫付补偿金。参合对象确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医院就诊的(含市外务工及市外急诊),出院后由本人或其家属凭身份证或户口薄、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到本镇新农合结报点申请医疗费用补偿。参合人员外出务工或求学,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同一结算年度内,自转保之日起,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待遇。
7、新农合补偿范围有哪些规定?
新农合补偿范围按《通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09年版)》和《通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诊疗和服务项目目录(修订)》执行。
8、参合对象报销住院医药费用起付线是多少?
参合对象在市内中心医院及镇级医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300元,市人民医院、中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转市外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为1200元。
9、参合对象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是多少?
参合对象住院医药费剔除不属补偿范围的费用后,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予以补偿:300(500)-1200元报销35%、1201-5000元报销50%、5001元-20000元报销55%、20001元以上报销65%。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院两次以上住院其医药费用累计计算,当年住院最高补偿限额为60000元。

回答2:

有,是20万但是也包括个人所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