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佛菩萨供品能吃吗

2025-06-23 1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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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们平时放在佛台上对三宝供养的供品,如瓜果净水等食物,供完后不能自己食用。应按照事部的戒律将供品放到屋顶等清净处;或者布施给贫病老幼、旁 生、饿鬼等等。只有具足无上瑜伽修法功德的人才可以食用。
但在《极乐愿文大疏》中,喇拉曲智仁波切说:如果经济条件实在匮乏,饮食用具只能自给自足,而一无所剩,那么首先陈设于三宝所依前做供养,然后观想三宝赐予我悉地,这样享用也可以。
而生活在城市中有种种不便的佛弟子,实在找不到清净的地方将供养完的供品做布施,只能扔到垃圾桶或者扔到外面,有可能会导致他人误会糟蹋粮食,进而诽谤佛法。此时也有方便开许——供佛后可观想佛陀将此供品赐给自己,以感恩心食用。
如果心存贪心吝啬,供养佛菩萨后自己又拿来吃,这样的发心肯定是不对的。所以供品怎样处置要视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能在外面找到清净的地方放置,还是自己不食用比较好。
平时见到清净的外境或有新买衣服等,只要未曾供于供桌上,都可以即时供佛,而后再用。
另外,供养护法的供品是不可以食用的。

回答2:

供养佛菩萨和护法的供品,上香换新的之后,可以自己吃或送别人吃。
依《优婆塞戒经》法义,无论在寺院,或于家中摆设香案,以香、花、果、饮食等物供佛,供养完毕,须上一柱清香,念诵一遍赎果偈,然后方可撤下果品饮食等,若是香花供佛,于花萎之后,亦须上一柱清香赎回该花,方可撤下处理。
多日香烛供佛之后,需要清理香灰及香枝烛枝等物时,亦须先上一柱新香向佛赎回,然后方可撤下清理,但新上之香不可撤,须待另赎。

若是供佛之后,没有上香念偈赎回而便私自撤下供物,或自受用,或扔掉处理,皆是盗取佛物的行为,佛乃三界无上福田,施佛一香一花获无量福报,相对的,盗佛一物则必得无量罪业,果报不堪设想。佛子恭敬供养佛像,佛必现身受供,我们的福报也是因此而获得的,但由于业障及其他因缘等,多数情况下我们是见不到佛之化身的。

然而,纵观当今广大善男子善女人,能如法践行此一侍佛之道者似乎不多,很多人都是在供佛完毕之后,径自取下供品便走,却不知已在不知不觉中造下了盗取佛物之罪,供佛自有功德,却不料每修一份功德之后,便又造下一份重业,殊为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