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自己的房产作抵押是没有期限的,一般抵押权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抵押权期限到期后,抵押权人仍然可以行使抵押权,但是主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则不再受法律保护。
一、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多久
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抵押权,抵押财产灭失的,抵押权消灭,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不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主债权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受人民法院保护,抵押贷款本身并没有被取消。如果是抵押人自己想要履行其担保的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二、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
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最高额抵押权有以下不同点:一是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二是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三是双方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
三、按揭房可以转到父母名下吗
贷款尚未还清的话,房屋尚处于抵押阶段。父母正在按揭中的房子肯定是不可以换成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因此不能转到孩子名下,但是如果孩子有偿还能力并取得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