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意思就是 根据原告的请求及2013年8月30号的双方同意通知书,审判同意原告的请求:原告每月付给被告100港币作为对双方一方的生活费用直到一方重婚为止。
并同意本次诉讼不再有其他收费。
因双方并无子女 法庭 根据。。。。。判决。。。。
大致翻译一下,可能不是很准,水平略渣,你这里的句子有点断不好句。
通过阅读支持原告的声明,通过阅读2013年8月30日发表的传票。
法官判决原告需支付被告每年100港币的被告在各方生活中的名义维护费(不太明白)或直到被告再婚为止。
法官进一步命令对本次诉讼费用无指示。(不知道对不对)
并进一步声明法院认为根据婚姻诉讼第18段和财产条例第192条,该家庭没有孩子判予问题。
2013年11月5日
登记员
当在阅读同意传票阅读呈请人的肯定,支持PetitionAnd的2013年8月的第30日日,由同意法官下令大公呈请人不支付答辩人在HK100年利率为名义维护的速度答辩后,授予该法令中有关各方的共同生活绝对或直至答辩人的再婚,无论是同意较短,法官又下令,有没有为了以这种成本suit.And法官进一步宣称,法院信纳有家庭没有子女的人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第18条,Cap.192 appliesDated十一月2013Registrar的第5天
at the rate of HK100 per annum 问下。这里的数字是不是写错了?100HKD 每年的名义维护费?好像低的离谱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