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市直各参保单位:根据《关于使用2013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豫社养老局〔2014〕23号),2013年河南省和平顶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38804元和42490元,我市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2125元和10623元。请据此按照相关政策调整缴费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