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工伤了,2016年要申请补偿金的, 该从哪年工资算起

2025-06-28 1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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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受伤认定为工伤即可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有伤#残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员工受伤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如果是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律规定计算,一般按照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工资计算。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