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与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母与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而总公司与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而是总公司,分公司是代表总公司行使授予的内部职权不承担民事主体责任,民事主体责任在总公司。
只要公司能对投资企业能实施控制,公司就要合并财务报表。上述案例中公司是直接投资的被投资企业,所以按成本法计量
合并报表是按同一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