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朝代前都是“县令”比“知县”大,到了明清时期,便用“知县”代替了“县令”,因此两个名词指的是同一个官职,因此不存在谁高谁低。“知县”和“县令”在明清时期之前是有差别的,到了明朝开始,直到清朝结束,都是用“知县”做官职名称,取消了“县令”的职称。秦朝建立后,便有了“县令”这个官职,县令其实就是一个县的县长。从秦朝开始,直到明朝建立前,县令都是朝廷管辖的官员中最小的一个管理官职,因为古时候乡长也好,镇长也罢,是不算朝廷管辖的官职的,而是民选的官职。因此,县令其实在县里是老大,但是从整个朝廷的角度来看,那就是个芝麻小官,但是也不能因此认为县令很容易当上,其实县长也很难当上的。
“知县”这个官职称最早出现在秦汉时期,当时的“知县”的职责就是代理县令处理事务,因此也可以被看作是“代理县令”。宋朝时期,朝廷就会派人去代为处理一个县的事务,那个官员便是“知县”。明清时期,“知县”便取代了“县令”,从此,再也没有“县令”这个官职了,只有“知县”,品级是正七品,由于官职很小,因此也称为“七品芝麻官”。
综上所述,“知县”和“县令”只有在明清时期之前才能有对比,明清时期以前,“县令”都是比“知县”要大的,“县令”是正七品官员,而“知县”虽然是代理“县令”,但是品级只有正七品,况且“知县”只是“县令”的替代品,因此有县令的时候,是没有“知县”的。明清时期,便用“知县”这个名称代替了“县令”。
还是有区别的,县令是完完全全的地方官员,是管理系统的最后一层。而知县不同,是中央直接调派到地方去的。一般是在重要的县或者难管理的县。所以还是知县地位高点,毕竟是中央调派。
知县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属于地方的编制,他们是被中央直接调派到地方去的 ,而县令则不同,他是由地方选出来的,实际管辖权没有知县大。
县令是地方性官员,而知县却是由朝廷选派的,这样的操作,让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在中央集权方面发生了质的变化,这同样也是时代的产物。所以知县地位更高。
知县统管一县所有事务,县令只负责治安和刑事案件,知县的地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