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2016年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具备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认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中小学在职优秀教师:
(1)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男,42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资格: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