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权人同意的,可以用别人借你钱的借条来偿还。但需要通知你的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若债权人不同意的,则不能。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这里涉及到了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法律名词:债权转让。
如果债权人同意你将别人欠你钱的借据来顶你欠他的钱的,你通知欠你钱的人就可以了。(最好是以书面通知,有你和欠你钱的签字各持一份,以避免发生纠纷时欠你钱的以你没有履行通知义务赖账。当然和你欠别人钱的也有相应的同意你转让债权的书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具体的你自己再看看该法“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