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合同有六万的违约金,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如果无效的话,我和别的公司签订合同算违法吗?

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谢谢。
2025-06-26 18:49:19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合同是有效的,只是违约金条款不合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你和原用人单位的合同未解除之前你再和别的公司签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回答2:

1、不管违约金有多少,都不影响合同效力。若合同有其他无效事由,还是无效,若没有,就有效。违约金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但是,依据《合同法》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
何谓过高?《合同法解释二》第2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 “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

注意,不是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是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3、一个人签了一份无效合同,不会影响到自己民事主体的身份,以后签合同只要不触犯合同法第52条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合同就有效。请楼主不要慌张。
《合同法》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所以请楼主淡定。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望采纳

回答3:

违约金没有具体的限额。《合同法》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回答4:

你的意思我看不大明白,你可以追问我。

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可以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可以约定具体的金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限额,只是违约金和定金不可以同时使用,在我们办过的案子中违约金高达百万的也是有的。

回答5:

违约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

回答6: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除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以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劳动关系解除后,你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不违法。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