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盟了一个品牌,交了保证金而且还签了合同,由于门面还没有装修,现在公司要求我换地方,我该怎么办?

2025-06-28 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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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合同条款办,没有约定或违约责任只能双方协商。

回答2:

他们解除合同就属于违约,因为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表示同意。如果强制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定金,如果有违约金约定那么可以按违约金,或者按造成的损失来计算赔偿。适用那个都可以。下面是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仔细看看,祝你好运!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
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