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合同的效力。依照法律规定,如没有法律所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您所述的合同应属有效。在本咨询中,本人认为,该合同虽有不公平之处,但属于您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等情形。
2、解决思路:
(1)法定解除合同,需找证据证明有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合同法》第94条
(2)约定解除合同,可协商租金及搬迁费用等事宜,这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合同法》第93条
(3)依法被宣告为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
本人认为,关于所咨询的问题可以围绕上述思路寻求解决。
希望我的解答能为您提供帮助。 如有需要,可继续追问或给我留言,谢谢。
如果合同上明确约定政府拆迁不赔偿,虽然对承租人不太公平,但不违法,是签约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虽然不赔偿,但已经支付的未到期房租,租赁方还必须退还给你。
约定合法,需要遵从。
但是既然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了,可以解除合同单环剩余租金。
不明白的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