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2025-06-28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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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回答2: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回答3: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护失业员工设立的保险。对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生活所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国家和社会会提供失业保险金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在找到新工作前失去工作后的“困难期”。但是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失业前失业保险缴纳政策,缺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满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被用人单位解雇的、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裁减等等。
已经在相关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过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失业原因不是由本人意愿造成的。如果是自愿离职的人,那么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步骤:
1、失业人员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凭借失业登记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
3、社保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如果符合领取条件,那么会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凭证。
4、失业人员持凭证即可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能一次领取吗
失业人员能够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限选择创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来就业,那么可以凭借营业执照等资料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另外,跨省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或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也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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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回答5:

失业保险应该怎么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