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护照的,需要到双流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办理,地址是棠湖南路二段129号
本人亲自前往出入境管理处或中心城区有受理权限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即可。
办理护照所需证件(具体咨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①身份证原本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本及复印件;
③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页);
④相片(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但记得一定要拿拍照时的回执)。
办护照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申请护照材料准备: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2)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1.3.申请材料递交: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