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上对于管道保修并无规定,因为物业公司对于房屋建设质量并无责任.责任方为地产商.物业公司只是对公共设施设备有维护责任.
你所说的室内管道,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