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2025-06-27 1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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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回答2:

 其管理原则如下:
 一、严格实行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二、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交底制度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手续时,由乐清市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工程的特点,各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的承诺内容及工程具体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阐明各自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明确安全监督机构的工作程序、监督管理重点等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交底会议由施工安全监督站在施工现场组织召开。参加安全监督管理交底会议人员由乐清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分管安全副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责任主体(分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的相关人员组成。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交底书一式四份,在交底会议后由各方参建主体分别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交乐清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存档。

  三、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报汇报制度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联络员,负责在每月向施工安全监督站报送《——————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月报》(附件1),并将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施工安全监督站。对未严格落实月报汇报制度的项目,我局将其作为市安监站重点检查对象,并加大安全检查的频率。

  四、加强扣件式钢管高大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

  扣件式钢管高大模板支撑架(以下简称高支模)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3〕195号)和安全技术规范及专项方案的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高支模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未经专家论证通过不得擅自组织施工。高支模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部两级技术人员(包括质量、安全、施工等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回答3:

国务院国发【2011】40号文件,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管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

回答4: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依法治安,综合管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