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喝酒,我提前走了,最后我朋友把我厂里的员工打了,我需不需要负责任

2025-06-29 06:48: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让我我是你,我会劝打人的朋友去自首,医药费你给没关系,宁可破财,也不要被人冤枉。
你朋友愿意承担责任就行了,看他怎么说 。

回答2:

不需要,在这次事件中,你完全是不知情,也不在现场。

回答3:

如果你没有参与,也没有指使,则你侵权人不需承担责任,如果你的员工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受伤,则属于工伤,公司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京开律师事务所-毕华宝律师

回答4:

根据《民法通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你不具备侵权行为,就不用承担责任。
纵横法律网-河南杰升律师事务所-孙宏磊律师

回答5:

你不需要赔偿。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关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