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赔偿问题!我在2009年跟房东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五年,现在已经满3年了,因生意不好现在想退房,

2025-06-28 04: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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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故本人以为,凡合同案件中遇到的此类纠纷,均可参照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去处理。

所以你们可以谈或者打官司,但商量为好!!!
总的来讲,根据你说的合同约定,你赔一个月的房租少了,他要2年合法,但偏高,你可扯一下,你让一步,多给一点列。

关于你说的,第三年收多了的问题,就要看你们有没有约定是以前一年的房租为基数递增,还是以第一年的房租为基数递增,如果没说,对不起,他不算违约,只能说你签的合同不严谨。

回答2:

首先房主收房租没有违约你第一年是2万,第二年是2万x1.1=2.2万,第三年是2.2万x1.1=2.42万,第四年为2.24万x1.1=26620元。如果你不认同这种方式的话,只能说你当时签订合同时没有就房租的本金进行约定,所以房东这种收钱方式不算违约。
其次如果按照你所说,当时签订合同时越过约定,那么就要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如果你现在违约,那么就要按照合同约定对房东进行赔偿,否则房东有权利向法院起诉你赔偿他两年的房租。在这点上法院是支持房东的。
给你建议:1、和房东协商,少赔一点。
2、找个下家租两年(的经过房东同意),让这两年房租由你转租的人承担。但合同只能是你签订合同的剩余时间。

回答3:

看看劳动法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