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规定,只有工作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该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该法第39条还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