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使用权房,非承租人的户主一定拥有居住权吗?而且此户主没有在房中居住过一天。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

2025-06-28 16: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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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由于当时公租房的政策与现在是不同的,但是你们一直在使用该公租房,因此若发生纠纷,个人认为沿用的是现在的法律制度可以对该纠纷进行处理。

       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我国目前公租房存在的问题设立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在全国适用的(当然您所在地区的政府应该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若该《办法》的规定与地方法规不同的,建议您向当地政府咨询适用何种法规。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申请公租房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第七条)。如果发生以下情况的,则应当将公租房退还给政府:(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第三十一条)。结合《办法》的规定,可以得出您外公的该公租房已经存在是否适租的问题。个人认为,就您的描述而言,若您的外公在其他地方有个人所有的房屋,则他已经没有权利使用该公租房,这也就是当年他为什么要将房屋的承租人改为您母亲的理由。由于您母亲现在已经过世,根据法律规定,该公租房应当已经收回,对于现在还在使用那么就有疑问了。您父亲和您已经搬出去住,而且有了自己的房产,根据《办法》的规定已经不符合续租的情形,因此严格来说除非您的户籍独立与您的父亲,您名下没有房产且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那么可以继承您母亲对该房屋的承租权,不然您现在的承租状态也是存在问题的。

       总结上述言论,您是否拥有该公租房的使用权存疑。但可以肯定的是您的外公无该房屋使用权,自房屋承租人变更后便无使用权。若他强行对您的家具、家电等进行搬迁导致您财产受损的,您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而对于公租房使用权的问题,您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您的情况进行比较。若您的条件已经不符合续租公租房的,建议您还是早日将该房屋返还给当地政府,以免发生其他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若您对自己的公租房的承租权有疑问的,您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http://baike.baidu.com/view/2555570.htm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