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问题,法律问题

2025-06-27 16: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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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卫星的所有权是欧洲该国家的,这种属于遗失物,应返还所有权人,但可以要求一定的补偿。
文物要看文物的类别,《物权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另外,文物保护法具体规定了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以及民间收藏文物的管理规定。
因此,如果发现文物,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要交给国家;如果有所有权人的,要返还或者交给公安局;如果没人领,还是归国家所有。

回答2:

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问题中的重要内容。各国法律都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这样的条款来明确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而且在合同实务中,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条款也是很多见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是有利于出卖人的条款。它的主要功能是可以使出卖人躲避不能取得标的物价款的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就可以免去在出卖人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已转移可能给自己造成的损害。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回答3:

NO
卫星所有权是在联合国登记的国家的,登记国是发射、制造之类与卫星有关的国家之一,被砸了能要求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