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犯罪,也不算违法,是双方之自愿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只有在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只要过14岁一天就不算犯罪了
14岁以下,但是身体发育明显比较成熟,外观判断不出来14岁的,你在不知道岁数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也不会犯罪。
还有对方告诉你假岁数,你和她发生关系也不犯罪,明显不足14岁的不算。
参考资料:《关于强奸罪的若干司法解释》原名忘记了,内容就上边的意思
我不知道你说的14周岁是不是按身份证说的,如果是按身份证上面说的话已满14周岁而对方又承认自愿发生关系,那么恭喜你哥,他一点事都没有,如果对方不承认自愿的话就不太好说了
如果是未满14周岁的话,不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是强奸。
你最好搞清楚一点。
已经构成犯罪,根据法律未成年少女不管是否自愿都属于犯罪。
人家是未成年人呀,肯定构成的,互不追究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