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是学校前辈毕业不要的自行车,就属于无主物,中国物权法虽然没有先占制度,但是对无主物先占取得所有权还是比较认可的,不然满大街捡垃圾的不都是盗窃了。。就算不是抛弃物,自行车上面还有别人的所有权,盗窃侵犯的是占有,如果是遗留物,自行车占有转移给学校,一辆自行车顶多200吧。。我国盗窃罪的定罪标准都是700以上了。所以你这构不成盗窃罪。。你这撑死了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一般违法行为,还回去也是构成了的。其实没太大关系,用到毕业再放回去吧。。
我不懂法律!但是,觉得不该那样做!“凡不是自己的财物,未经同意擅自取用或侵占即是偷盗。”
再者:有这种念头!证明你道德素质在降低!很危险!人的好与坏就在一念之间!
赶紧还回去!(有看守告知一下;无者免之。)虽说算不上大事!心安理得,问心无愧。才会真正的快乐!
另外:你也别-太-在意!引以为鉴,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你能说出来证明你是个男人!加油!努力!共勉!)祝你学业进步!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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