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律证明的养子遗产继承问题

2025-06-26 23: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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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按照规定必须由爷爷女儿放弃的证明,否则父亲是无权得到这笔钱的。
2、另外仅仅依靠户口和爷爷女儿的放弃证明,如果爷爷单位认为父亲没有权利领钱,可以找居委会或派出所开证明。
3、爷爷女儿的证明需要什么形式,还要看爷爷单位,但是公正的放弃证明是有效的。
4、如果爷爷单位没有爷爷女儿的证明,依靠父亲的户口可以领钱的话,可以不打扰爷爷的女儿,否则......
仅供参考。

其实存在两个问题,第一爷爷妹妹如何放弃的问题,第二如何证明父亲有权领取补偿的问题。
1、爷爷去世后,最亲近的人就是爷爷的妹妹,爷爷的妹妹可以到当地公证部门写一个放弃领取爷爷不补偿的申明,公证机关知道怎么写,当然也可以请公正人员到爷爷妹妹家写。
2、就像上面所说的,让找居委会开证明证明父亲是爷爷的养子,如果还是不行,找爷爷妹妹出具委托书,委托父亲领钱就行了,领到以后爷爷妹妹不要就行了。

如果也没有爷爷和爷爷妹妹的关系证明,当然也是居委会或同意年代的人来证明,但是我想不要再猜测需要什么证明了,直接拿着爸爸现有的证明去找爷爷单位,要他们说需要什么证明。

回答2:

  一,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收养关系,在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才能以当事人养子的身份,享受第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的权利。如果不能证明,那就不存在继承关系了。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3:

法律上养父母子女,必须是要以登记的形式来确定的,你的情况应该是没有去做这样的登记,但你们事实上是有抚养和赡养的关系,所以你要拿去证据证明。只要证明是事实上的养父母子女关系,也是可以认定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
未免如后有纠纷,我建议还是拿到证据比较好。

回答4:

构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必须证明妹妹已经放弃继承你的父亲才能完全继承这笔钱

回答5:

如果你爸爸和你爷爷之间的收养关系被社会所公认,那么你爸爸是你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注意,你爷爷收养你爸爸是在40多年前,不适用1995年颁布的《收养法》。
补:那就只能麻烦你爷爷的妹妹,让她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或者就按上面一位说的,如果你放心,可让你爷爷的妹妹继承后再拿给你,就免去很多麻烦)。你可以要求居委会帮你开具证明和邻居证明,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必要时还可以请邻居同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