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要离婚,请问离婚程序怎么走?女方户口要自己转?还是???

2025-06-24 2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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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俩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诉状后,会在7日内下达是否立案的通知。如果法院立案,会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离婚后,女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者申请迁移户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商业部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回答2:

双方协商一致 民政局离婚 不成法院起诉离婚 户口凭迁入派出所证明办迁出 然后落户

回答3:

拿结婚证和户口本身份证,没有财产和债务方面的纠分就能离开,户口可以迁出男方家在入自己老家的户口,在等待自己的缘份

回答4:

女方自己转

回答5:

自己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