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

2025-06-26 07:56: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回答2:

你好.
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只要没有违反强制性的法律法规,都是有效的.此外,你所述的50%的计算基数不明确,是每月工资还是年工资?
公积金不是每个单位必须交纳的,各省情况不同,要根据你单位的性质判断其没有交纳公积金是否合法.

回答3:

如果是月平均工资的50%,也就是说是一个月工资的50%,应该说是合法的。如果你要求解除合同,当然要支付违约金了。单位扣的押金在离职后是可以归还的,因为本来就不允许扣押金的。

回答4:

你不到合同期限辞职,就是违约解除合同,当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50%的违约金要综合看是否合理,单看50%,无法判断。缴费基数不是按照个人工资缴纳这个问题普遍存在,而且不构成对方显著违约,无法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合同. 不过既然缴费不按照你的收入,那么计算违约金的时候你也可以不按照工资作基数,可以按照缴费的标准计算,这样会少一些.
只要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口头答应不要,口说无凭,不足为据,公司跟谁要违约金是公司的权利。 50%的比例是有点高,但不构成明显的不合理,你这个没办法,违约就要交违约金,计算基数可以按照保险基数算。法律不但要保护劳动者,也要约束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