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写到在合同期满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继续租赁有优先承租权;”他可以继续租一个月。 ——前提是他愿意出3600
所以 第二个理由根本不需要
陈某认为本人在合同未到期前张贴广告,导致“客户以搬迁为由故意拖欠货款”,拒绝搬迁,并要求赔偿 ——这有些过分吧 难道合同有约定?他也说了 是故意拖欠 没有这个理由也会有其他理由
陈某认为3600元租一个月,明显高于周围的房租价格,纯粹是赶他走,于是提出不交租。 ——合同期满 当然可以不再出租 好搞笑的理由
打110,其实这种情况 要中介公司就会直接把他东西扔出去 同时换锁 建议可以打110,或者请中介搞定
找个中介 把房子给他们 代理(可以多家竞争 高价者得) 或者请他们搞定这件事情 不过大概要出些钱
还有 你没有他的押金吗 可以多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发动自己的关系,找个什么机构出面吧,以个人的名义现在是解决不了啦~~
外面不是有那个催收欠款的公司吗 ,小广告到处都有,找一家马上解决问题,这样的人不要给他说什么话,直接用行动去解决~~~
他这白痴 明显在那无理取闹
当前保留证据是当前最主要的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就可以了
胜诉后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赔偿损失
证据是关键 谈话录音 照片 文字资料 人证物证 等等收集好才行
别意气用事 直接打官司 笑到最后的是你
上法院告他。
可以要求限令他与什么时间搬出房屋。
找律师!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