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曾经做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并予以刑事处罚人员,按要求是要定期登记回访的。如果你曾经没有做过违法犯罪的事,公安机关也是有权利要求登记的,便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派出所做法并不违规和违法,所以,不存在骚扰。
如果派出所没有合法合理的正当理由这样做,已经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那你完全可以去分局督察处去举报处理。
一群7天一个月找你登记一次,已经算是那期很长的时间了,像我们在广东这一天,年后那几个月几乎是每周都有人来跟进,有个时候物业天天来登记这个地方来登记,那个物业登记,那个派出所登记那个是你要求一大堆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我认为我们要主动配合政府把力气为国家做贡献。
这种的话你以为人家愿意呀?都是按照规定来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