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工资得2000元发工资财务打了4000多了两千现在财务打电话叫我反还

2025-06-27 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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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不该你得的钱,就退回去。你坚决不退,区区2000元,也不能把你告上法庭。如果这是财务人员疏忽导致多给你钱,一般来说,财务人员自己掏腰包,弥补公司这个损失。如果你需要单位签署《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等这些手续,估计你不退钱,人家不会和你签署。建议别贪图这点小钱,不该得的钱,就退回去,与前任东家保持好的关系,也很重要。留个后路,一旦以后需要该单位出证明之类的文件,好去找人家,说不定N年以后又回来了。

回答2: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

你多收的钱和捡钱了不归还失主一样,都属于不当得利;

君子好财,取之有道”。如果你拒不归还财务起诉,败诉后就会被判处归还不当得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做人要诚信,你还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还给单位吧。

回答3:

你会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