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将条件概率和并集的概率搞混淆了。
Pr(B|A)+Pr(B|Ā)不等于Pr(B), Pr(B|A)意思是在事件A发生的条件下事件B会发生的概率,同理,Pr(B|Ā)意思是事件A不发生的条件下事件B发生的概率,遇到这种条件概率就去想它的含义,就是你写的红色第一行的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