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要弄死对方算犯法吗

2025-06-26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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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威胁将他人杀死,如果没有实施杀人行为的,不构成犯法,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也是属于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可以对当事人给予处罚。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法受理的。如果情节严重,对安全确实产生威胁的,公安机关就可以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就会以恐吓罪或者是寻衅滋事罪罪论处。扬言要故意只是有犯罪动机,没有构成真实的犯罪行为,因此不能认定为犯罪。而且没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所以也不属于犯罪预备。如果除了扬言要故意杀人,还做了一些杀人准备工作的话,可能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杀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