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有时常常跟人们开玩笑。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肯定)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根据否定之否定规律本身发展变化具有的特点,我们在分析这一规律经历的三个不同阶段时也将按照“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顺序进行,具体划分的三个阶段是: 一是肯定阶段,它包括三个代表人物: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二是否定阶段,它同样包括三个代表人物:列宁、毛泽东、斯大林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 三是否定之否定阶段,这就是我们自身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认识,其特点是通过两个实例:一个抽象实例和一个具体实例,重新确立了否定之否定规律在辩证法中占据的重要地位。 下面我们将上述三个阶段的具体特点通过逻辑关系图的形式描述出来: ┌黑格尔:提出规律和解释规律 第一阶段┼马克思:理解规律和应用规律 └恩格斯:总结规律和解释规律 ┌列宁:从否定规律到肯定规律 第二阶段┼毛泽东:从承认规律到否认规律 └斯大林:彻底否定这一规律 ┌抽象实例:“1+1”的辩证运动过程 第三阶段┤ └具体实例:社会发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