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强制要求每天加班4小时,我不加班把我开除了这合法吗?

2025-06-23 21:44: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合法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回答2:

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控告,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

《劳动法》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回答3:

厂方违法,需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也可以此违法立即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回答4:

当然是非法 你可以拒绝 当然是你不怕被违法开除

回答5:

没权利开除、你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