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杀死同学勒索20万 警方缴获军用手枪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
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 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战,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 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汉族,16岁,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丢失一部手机,其怀疑与其曾同住的于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机,于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纠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伍某某,对来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殴打,不让该二人离开,其间,余某某将于某的头打破,还用烟头烫伤覃某,以此来逼两被害人承认有偷其手机,犯罪嫌疑人张某和伍某某帮助余某某对被害人于某和覃某进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将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为止,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非法拘禁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湖里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汉族,15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来厦后,手里没钱,便萌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念头,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经过预谋,在仙岳路雇了一部出租车,让司机开到林后一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强行抢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灵通和现金500多元。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以抢劫罪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七: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谌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黄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汉族,18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男,汉族,19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八: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谌某、黄某某、童某某在一起喝酒时,王某某提出说去抢点钱来花,于是当天晚上将近凌晨时,上述五人外出寻找目标,无人来到湖里兴隆路正遇上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将林某的自行车踢倒,并将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林某的大腿捅伤,五人抢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200多元现金,逃离了现场,被害人林某因被捅伤后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事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抢劫犯罪的情况下,还让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留宿。检察机关对该案审查后,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谌某、黄某某、童某某以抢劫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窝藏罪批准逮捕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措施: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①、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②、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③、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的教育工作应该主要做到: ①、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②、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③、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 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青少年犯罪,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这个概念包含"青年"和"少年"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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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经停路口时,忽闻警笛大作,接着开道的警车呼啸而来,后面是一辆接一辆的囚车,上面押着五花大绑的公开宣判的囚犯。行人都驻足观看,表情各异。最后一辆囚车驶过的时候,一个熟悉的面孔朝我微笑过来,看押武警迅速将他的头压了下去,武警可能不明白,已经判重刑的人怎么还能笑得出来。可对我来说,少年虽然身体被绑缚,笑容依然令人感慨、深思……
这是个17岁的英俊少年,因为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这是我承办的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案件的当事人,他还记得我对他的辩护帮助.
一、父母离异,幼年不幸
少年17岁,相貌英俊,个头接近一米八,外形酷似周润发,这可能源于良好的父母基因。但是少年犯罪后,司法机关却无法通知他的父母,因为少年自己也不知道他的父母在哪里。因为无法通知其家属委托辩护律师,人民法院只得按照规定,指定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看守所里第一次会见时,少年告诉我:他的老家在东北,父亲是一家大型企业的篮球运动员,母亲是这家企业的工会演员。在他8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 ,他被判由父亲抚养。但父亲除了在外打球,就是在外喝酒,根本无心管他,好心的邻居偶尔照顾他,他整天过着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日子。姑姑看他可怜,就收留了他,并安排他上学,可惜好景不长,在他11岁时,姑姑因病去世,姑父视他为累赘,从此,他开始了艰苦的流浪生活。
二、走山东,闯上海,再回山东
无法描述流浪的具体细节,少年说那种艰难永生难忘。
他告诉我,离开姑父家后,就开始了要饭、扒车的日子,路上停停住住,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到了山东,最后在青州市稳定了下来,那时他13岁。
这是一个古老而美丽的小城,一个好心的老板收留了他。老板安排他看仓库,负责他的吃住,还会给一部分零用钱。
难得有这样的好人,少年说,可惜我做了一件让人无法原谅的事,至今我不能原谅自己。在这个小城,少年感觉到了家的温暖,也很刻苦,幸运的是,在小城一年多的时间里,还跟老板学会了开车,虽然年纪小一些,不能持驾驶证。老板仓库里有一部分陈酒,不知道存放有几年了,在一个和同事喝酒的晚上,禁不住同事的怂恿,漆黑的夜晚,他开着老板的卡车,两人把60多箱酒偷运出去,准备卖掉。此事被老板及时发现,报了警,他和同事被公安机关抓获,因他年龄尚小,不久即被释放,但从此无颜再见老板。
15岁时,少年到了上海。仗着一米七多的个头,英俊的面庞,有驾驶技术,少年很快被一上海老板选中,负责给老板跟班。好景不长,一次酒后偷开老板的车,发生交通事故,闯了大祸,老板的车基本报废,上海老板这里也无法待下去了。
思来想去,少年最终选择再回山东的青州小城,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虽然愧对青州老板,却总在最困难的时候,想起这个青州小城的一切。也许是在他那颗年轻躁动的心底,仍在期待有热情的帮助。
他最终落脚于一家歌厅,做门卫、保安。
三、结识无良大哥,从此误入歧途
经济快速发达,歌厅遍地开花。歌厅,聚集了社会形形色色的人等,饱经沧桑的少年,能否辩清是非,出淤泥而不染?
少年很快结识了一位大哥,大哥对少年非常的友善,象亲弟弟一样,真正做到了有酒同喝、有肉同吃。
大哥把自己的“绝招”也传授给了少年:如何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迅速确定口袋里有钱的人;如何在拥挤的人群中选择下手机会;如何在光天化日之下迅速得手;如何装作凶神恶煞的震住作案对象;等等。
少年是很聪明的,不仅迅速入门,而且很快发扬光大,如何选择弱女子抢劫挎包,如何悄悄跟踪抢劫对象、寻找合适机会下手,如何得手后迅速转移赃物逃离现场,等等。
你难道没有感觉这是违法犯罪吗,我问。
我也会感觉内疚的,但在大哥的义气笼罩下,我认为只有前进不能后退,才对得起大哥对我的关照。有一次,我刚刚掏走了一个学生的1200元钱,走出不远,就发现那学生瘫到在马路上,很多人过去围观,我也心里一震,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停了一下,就马上离开了。也许那是学生的学费吧,丢了学费学生心疼。
四、法律有情,仍然照顾少年
每个人,都需要家庭和亲人的关怀。
少年虽然英俊,却历经坎坷,过早失去了家庭的温暖和亲人的爱护。司法机关抓获少年后,曾设法通知其家属,但少年虽然还记得家中电话号码,但早已经改号。经联系少年家乡派出所,也未得知其父母情况。
法律规定,在作出处罚时,应当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仔细考虑少年的成长历程,
司法机关共落实少年盗窃和抢劫犯罪18起,正常情况下,应判处无期徒刑,考虑到少年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有特殊的因素影响,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数罪并罚)。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社会构成最基本的细胞,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其它亲族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少年健康成长,需要正常的家庭教育。缺少家庭的关爱,应该是本案少年走上歧途的最初原因。